2018年度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5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南溪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南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审庭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纠纷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的再审案件;处理国家赔偿;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一年来,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审判工作三项基本原则。2018年我区案件审理情况。共受理各类案件4235件,同比下降11.42%;审执结案件3574件,同比下降26.29%;结案率为81.06%,同比下降15.48%。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线,以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争创“两个一流”为目标,开拓进取,实干担当,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南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
南溪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纪检组);信访科;罗龙法庭;大观法庭。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26.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2050.6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4.59万元,下降1.19%。与2017年基本持平。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2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0.69万元,占9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2万元,占3.3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74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37万元,占81.1%;项目支出330.15万元,占1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9.89万元。与2017年相比2047.62,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7.73万元,下降1.35%。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以前年度结转的装备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2017年1806.7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6.39万元,下降3.6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装备采购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493.43万元,占85.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28万元,占6.85%;医疗卫生支出34.8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2.8万元,占5.33%。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40.39,完成预算95.58%。其中: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69.41万元,完成预算9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的13月奖励工资等支出结转到次年使用。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2.77万元,完成预算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需待上级批复后方能使用,因批复时间滞后,结转到2019年使用。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6.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86万元,占89.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5万元,占10.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5.58万元,增长12.0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成本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8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7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05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31件,审结案件3594件,结案率81.11%,法官人均结案162件。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南溪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83件,审结146件,判处罪犯202人。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类犯罪65件92人,维护辖区稳定。有效定纷止争,服务转型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49件,涉案标的额达7.09亿元,调解和撤诉率达55.49%。聚焦执行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验收之年,,为决战决胜执行难,区法院统筹部署,集全院之力四个月持续“白加黑”、“5+2”攻坚作战。各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人民陪审员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XXX””XXXX”“XXXXX”等X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 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2. X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3. XX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XXX万元,执行数为X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支持、促进、提高……)了XXXXXXX(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XXXXXXXX。下一步改进措施:XXXXXX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溪区法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XXX项目、XXX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XXX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39万元,比2017年增加9.07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成本上升。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法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拨入经费和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备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金(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机构情况。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监察室、审管办、罗龙庭、大观庭。
2、主要职能。
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人员情况。
政法干警编制73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74人,退休人员32人,临聘人员32人,遗属补助2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财政资金收入1820.6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73.72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19.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财政资金支出1746.5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99.55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19.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院根据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和2018-2020年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南财发[2017]137号)确定的编制原则、方法及相关填报口径说明,按照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预算经“两上两下”程序编制,经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核定我院2018年部门预算数,并将2018年部门预算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南溪区人民法院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区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财政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5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1万元,比上年下降8.95%,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2.12%,主要是车辆老化,运行成本上升。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实行费用预支出请示制度。我院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实行事前审批,对只有发票无费用请示审批单的,一律不予报销。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均全部纳入会计统一核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本年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存国库。
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绩效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开。南溪区人民法院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得分97.9分。
(四)整体绩效
201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31件,审执结案件3594件,结案率为81.11%,法官人均结案162件。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安全稳定。
积极参与平安南溪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83件,审结146件,判处罪犯202人。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类犯罪65件92人,维护辖区稳定。
有效定纷止争,服务转型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 2049件,涉案标的额达7.09亿元,调解和撤诉率达55.49%。履行司法审判对修复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审结离婚、赡养、扶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406件;审结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29件,助推乡风文明建设;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9件;审结医疗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产品责任等侵权责任纠纷282件;着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结金融借款、借款合同、民间借贷、保险纠纷394件;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322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聚焦执行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验收之年,为决战决胜执行难,区法院统筹部署,集全院之力四个月持续“白加黑”、“5+2”攻坚作战。对照第三方评估四个核心指标体系,我院2016至2018年执行收案3836件,结案3524件,整体执结率91.8%,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6.2%,无财产终本案件终本合格率99.31%,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四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目前已将全部资料移送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验收。紧密依托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召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4次,推动失信联合惩戒落地生根。与区级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执行“110”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搭建区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曝光平台的通知》等文件,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四维立体曝老赖”模式,在辖区人流聚集地LED屏定点曝光、在辖区72辆公交车移动电视上流动曝光、定制老赖失信彩铃空中曝光、主流媒体远程曝光老赖共计602名,迫使多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微7)。开展“破冰行动”、“亮剑扫赖”、“夏日风暴”、“执行大会战”等系列集中执行行动,采取集中约谈、训诫、拘留、强制搬迁、移送拒执等手段,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树立司法公信力。
运用新浪“司法云”庭审网络视频同步直播案件191件,微博图文直播案件51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3179份,提升司透明度,增加公众参与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南溪区人民法院按照《预算法》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南溪区人民法院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7.9分,较好的执行了预算绩效管理。
(二)存在问题
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精细和准确。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2、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南溪区发展提供更好地司法保障。
附件2
2018年X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