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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起纠纷 倾心调解促赔偿
作者:林涛 陈诚  发布时间:2024-06-11 10:22:03 打印 字号: | |

劳动者一旦在工作中受伤,肯定希望得到工伤赔偿,与此同时也容易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纠纷产生后,要经历确认劳动关系或确认用工主体责任、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等繁杂的工伤赔偿流程才能得到赔偿款。

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南溪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复杂的工伤赔偿纠纷,避免了拉锯式诉讼,让劳动者一次性获得全部赔偿款。

梳理案情 法官释法促调解

2023年2月,劳动者在某公司分包的某高铁建设项目务工时受伤,住院治疗23天后,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但遭到拒绝。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被告知需先确认劳动关系。经过两次劳动仲裁无果后,劳动者于2024年2月1日向南溪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分包的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诉求、梳理案情。法官了解到,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的根本目的还是要求某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而该公司也希望能协商解决,但因劳动者是该公司违法分包出去的包工头雇请的,导致责任归属复杂。经法官多次向劳动者、某公司和包工头释法明理,组织三方耐心调解,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意见。

多方沟通 一次性付清赔偿款

在法官和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三方于劳动节前一日达成一致,由劳动者撤回确认劳动关系的起诉,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赔偿劳动者包括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16.5万元。

案件调解成功后,劳动者是否能顺利拿到赔偿款依然牵挂着法官的心。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询问、督促下,某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向劳动者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劳动者如愿得到赔偿,纠纷圆满化解。

能动履职 司法服务暖人心


近年来,南溪区法院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力争一个纠纷一案解决,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通过网上立案、跨域诉讼、诉前调解等方式,切实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了权益保护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见可感可触。


 
来源:法院内网
责任编辑:丁清霞